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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期恩施州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7-02 11:48 来源: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

索引号: 011460280/2024-19890 主题分类: 其他
发文单位: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发文字号:
发文日期: 2024年07月02日 效力状态: 有效

各县市住建局,恩施市、咸丰县城管执法局,各有关企业:

根据恩施州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,结合全州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优化提升工作实际,现将2024年第二期恩施州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培训主体为全州城镇燃气经营企业(管道天然气、瓶装液化石油气、燃气汽车加气站)、燃气管道施工安装企业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等未取得《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》的企业职员。

二、报名工种(岗位)

天然气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液化石油气企业主要负责人、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燃气输配场站工、燃气管网工、燃气用户检修工、汽车加气站操作工、液化石油气库站工、瓶装燃气送气工、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工等。

三、组织报名

由各县市燃气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网上报名和审核。申报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,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,然后登录进入“湖北省燃气从业人员信息系统”(http://zjzw.hbcic.net.cn/hbzjt_rqry_from/login.html)点击“考试报名”专栏“添加报考人员”进行网上报名。

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7月20日。

四、学习与考核

(一)学习:利用线上学习平台进行工种分类课程学习,网上必修课学习必须达到30学时。

学习时间:2024年7月21日—8月11日。

(二)考核:在标准化考场采用无纸化在线机考方式进行。测试时间90分钟,满分100分,60分以上为合格。

考核时间:2024年8月24日。

五、证书管理

完成规定学时且考核合格,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《湖北省燃气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》(纸质证书可自行打印)。

六、其他重要事项

(一)因全省燃气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政策调整,拟增加实操

课程,考试系统同步变更。请有需要的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应考尽考,本次考试不再安排补考。完成报名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考试,未参加考试者视同自动放弃考试机会。

(二)2024年第一期的补考和缺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本次考试,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,视同自动放弃考试机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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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4年7月2日

(联系人:游浩;联系电话:0718-8981640)